分类列表
新闻分类
建设部门特种防雷技术专业资质标准要求

《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文件明确要求:取消气象部门对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防雷的设计、施工,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近期有些建设单位明确要求投标资格必须具备特种防雷技术专业资质。那么建设部门特种防雷技术专业资质标准有什么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将特种防雷等工程归入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该资质不分等级。

  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2 4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技术负责人 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2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 ,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3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 人。

4 )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 2项。

 承包工程范围:可承担相应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

 注:特种工程是指未单独设立的特殊专业工程,如 :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 、特种防雷等工程。


分享到